2016级本科生:
实习报告属实践教育环节,计4学分。学生需在三年级暑期完成实习,不得影响正常上课。请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完成《专业实习手册》(见附件一),经指导教师批阅成绩(导师分配请见附件二)并签字后,各班以班级为单位收齐纸质版,并做好班级统计表(附件三),于9月27日前交至学院教务科。
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