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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财政金融学院党支部经费申请、报销制度规范

时间:2017/12/20 10:30:08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学院党委鼓励各支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支部活动。活动开展应以支部为单位、由党支书定期组织,以提高党性修养为目的,鼓励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如:名师讲座、电化教育、学术沙龙、支部素质拓展、红色景点参观、红色电影观影、红色1+1支部共建、支部社会实践活动、支部志愿服务活动等。支部活动应成为引导成员关注国家动向、提高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能力、提升党员自我修养的第二课堂。

第二条 经费申报程序

1、涉及到需要申请经费的活动,需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内填写《财政金融学院党支部活动经费申请表》,纸质版交至明主609B,并提交电子版至cjdban@163.com

2、学院学生党总支将审核支部提交的经费申请,确定支部活动经费支持项目、额度。审批标准如下:活动是否可行、活动形式是否新颖、活动主题是否有意义等。每学年每支部经费一般不超过1000元。学生党总支将向通过审批的学生党支部下发通知;

3、各党支部应根据批准的活动经费,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改活动内容,积极开展支部活动;

4、活动结束后,支书需报送活动总结(文字及照片)、活动发票《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决算表》。活动支出经审核后报销(申请报销金额应小于等于已批准的预算金额),取回现金后支书按具体支出将现金归还有关人员;

5、在支部活动经费申报中,如遇特殊情况,出现本学期内申报支部数量过多,超出活动经费方案总额时,需提交特殊情况说明,学院党委视情况确定是否增加经费额度。

第三条 具体报销要求:

1、常用报销费用包括:交通费,图书,办公用品,红色景点门票,红色电影电影票等;

2、活动报销时应附活动说明(A4纸打印),包括活动的主题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的情况、大致过程、意义和收获。

具体发票要求如下:交通费包括公交一卡通充值发票,北京市内出租车票等(详见随后附录),如需出北京市开展活动需专门审批;办公用品发票需机打明细小票或明细单,且办公用品单价不宜过高;图书发票应附发票单位盖章的费用明细、购书小票;打印费需列明打印资料内容;参观红色景点需提供红色门票;观看红色电影需提供电影票及购买发票。

3、所有凭证必须是机打,抬头为“中国人民大学”,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手写无效;

4、所有发票分类整理,并用便利贴写明各类凭证的张数、凭证数额及报销总数额,用回形针或票夹夹住凭证及便利贴左上角,同《党支部活动经费决算表》一起上交至明主609A

第四条 所使用的发票或支出凭证必须与活动开支时间相符合,不可跨时段替换发票使用;发票不可连号;

第五条 未经党委审批而自行购买物品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 对使用假发票骗取活动经费的,一经查出,责令归还骗取金额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 北京红色旅游景点示例: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李大钊故居、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宣南文化博物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雕塑园、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