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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学院党委重阳金融研究院党支部开展“学条例、促建设”集体学习,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时间:2021-05-15 来源: 点击:

  2021年5月11日,财政金融学院党委重阳金融研究院党支部举办“学条例、促建设”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活动。



  财政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重阳金融研究院党支部书记赵锦兰带领全体党员学习2021年度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赵锦兰书记表示,本条例全面、准确地把握了新时代对高校教育工作以及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要求我们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创新教育活动方式和内容,促进校园和谐发展,切实提高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随后,她从三个方面谈了具体的学习感受: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性。《条例》强调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帮助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坚持理论武装与思想教育、实践育人相结合,筑牢师生理想信念根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立德树人。

  二是要增强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创新性。面对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模块的变化,要积极探索新型智库支部建设模式,以特色品牌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创新型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促进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是要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服务保障。她强调,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才是组织建设的核心所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升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支部党员随后分享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

  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表示,条例的学习非常重要并及时。今后,党支部需在研究院的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带头作用,致力于增强全院的凝聚力。研究院在继承优良传统、走得快的基础上,更要发挥支部和党员的作用,力争为全国智库基层党支部建设提供经典范例。

  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院长杨清清表示,本次对于《条例》的学习有利于党员们更好地理解高校智库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和党支部生活中应该遵守的原则和权利义务。在日常国际交流工作中,各位党员更应该严格把关意识形态,提高党性理解,形成自觉意识。



  重阳金融研究院信息中心主编杨云涛表示,新条例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应当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各位党员要深入学习条例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立足自身岗位,落实条例要求,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重阳金融研究院院办副主任邵建华表示,学习强调了高校基层组织工作的重要性,这要求各位党员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重阳金融研究院国际部副主任刘建平谈了三点体会:一是在工作方面,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是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二是在组织生活方面,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水平;三是在个人方面,要做好自我管理,坚持开展自我批评,强化党性修养。

  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典表示,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形势,作为一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智库,支部应在党建方面发挥桥头堡作用,在智库建设以及党支部机制完善方面积极探索。这次条例学习从顶层设计方面提纲挈领地为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各位党员应在党支部的指导下,加强学习,为研究院贡献一份力量。

  通过本次学习,支部党员对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党员们纷纷表示,要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建设新型智库支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