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学院2018年接收推免硕士生复试办法
时间:2017-09-22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复试办法如下:
一、成立由主管院长和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职责:
1、制定本院具体推免生复试办法。
2、组织成立复试小组。
3、负责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接收。
4、负责专业课笔试、口试题目命制,外语口试方案制定。
5、审核复试结果。
6、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二、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教师组成,教师原则上为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一)外校推免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3.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免生如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经学院考察认可后,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
4.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二)本校推免生
本校推免生首先应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文件的规定,原则上还须满足上述(一)中要求的1、2、3、4项条件。
四、复试时间安排
请推免生务必于9月28日17点前完成教育部推免生系统志愿填报,我院将以9月28日17点前填报志愿的数据为选拔依据
9月29日发放复试通知,公布复试名单
9月30日下午14:30-15:30明德主楼610报到
10月1日专业面试
10月1日或2日复试笔试
10月3日-4日发放待录取通知
具体面试笔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五、推免专业介绍
金融学、财政学、金融工程、保险学:由学院向学校优先推荐夏令营考核优胜者,不再接受未参加夏令营选拔的学生。
金融(025100)税务(025300)保险(025500):由学院向学校优先推荐夏令营考核优胜者,同时仍接收未参加夏令营的优秀推免生。
六、复试内容与形式
(1)专业课笔试:专业主干课(见附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七、复试需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按期注册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应级别外语类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八、组织接收
1.复试结束后,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
2. 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夏令营,被我院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的推免生,由我院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
3. 我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九、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二)研究生院将组织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学校处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四)本办法由财政金融学院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十、附录:专业主干课
财政学:财政学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公司财务、投资学
保险学:保险学、保险法
金融工程:货币银行学、公司财务、投资学
金融专业硕士:货币银行学、公司财务、投资学
税务专业硕士:中国税制、财政学
保险专业硕士:保险学、保险法
跨学科加试科目:经济学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