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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2017)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29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总结我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实践成果,大力提升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也为第八届北京市、教育部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的总结、评选和表彰做好前期准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八届(2017)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工作依照《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附件1)、《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附件2)、《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和《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附件3)开展。

二、本次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办法,各申报单位择优推荐本单位教学成果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成果。原则上,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教育教学成果将被推荐参加北京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三、申请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须由单位统一向奖励工作办公室推荐,两个(含)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须由成果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申请。

四、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择优推荐本单位教育教学成果参加评审,并对推荐成果进行排序。排序结果须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方可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2.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5,一式6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填写要求参见附件6“推荐书填报说明”)

3.教学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和支撑材料目录(附件7,一式6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成套教材无需提供全部样书),出版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须已满两年。

成果奖推荐书和成果总结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内含6份);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除上述材料外,不再接受其他纸介质材料。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电子版材料

1.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 教学成果总结

4. 教学成果相关支撑材料(每项成果的支撑材料须做成带支撑材料目录的一个完整PDF文件,目录格式参见附件7;教材可提供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

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要求为“学院排序序号-学院名称-成果名称”。

六、整体工作时间安排

申报图表

七、其他

(一)所有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请按照有关要求,于2017年7月25日报送至教务处(科研楼B座601)。逾期不予受理。

(二)不符合要求的成果材料(如,材料不全;未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未如实填报材料等),教务处有权不予接收或将材料退回申报单位。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申报组织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宏观统筹,切实做好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评审、总结、凝练工作,认真遴选优秀成果参加本届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导向作用,引导更多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实践工作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在此工作基础上,学校将于9月中旬组织开展北京市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徐 婷 弓丹志 张璐洁

联系电话:62512835

附件:

1、《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2、《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

3、《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

4、《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5、《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6、《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7、《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模板)

(以上全部材料的电子版可在教务处网页“文件下载-教学研究”处下载,具体地址:http://jiaowu.ruc.edu.cn/more.php?cid=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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