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 > 公告 > 全部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硕博直通研究生博士候选人选拔办法(试行)

时间:2017-01-16

为落实财政金融学院全员硕博直通研究生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办法。

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是硕博直通研究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学习后,正式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和博士学位论文写作前的一次综合水平考试,依据考试结果决定硕博直通研究生是否获得博士候选人资格并进入到博士生阶段学习。

一、考试目的

资格考试旨在考核硕博直通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以评估其是否具备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写作和从事相关科研工作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重点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研读情况,根据“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要求命题,所出题目具有较宽的覆盖面。既要考核其掌握所修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学科前沿知识,又要考核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时间

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的3月份,4月份确定博士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进入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库。

四、考试委员会

资格考试以博士点为单位统一组织。每一个博士点可根据研究方向组成若干个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三至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综合考试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

五、考试方式及要求

资格考试采取笔试加口试的考试方式。

1、笔试

统一命题、统一评卷,题目要围绕研究生基础理论知识,主要考察学生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等学科知识及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题目不少于3道题,考试时间2-3小时。笔试采用密封阅卷。

2、口试

根据研究方向组成若干个考试委员会,以讨论“研究设计”的形式,逐一考查学生掌握学术前沿、应用基础理论及研究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口试须逐一进行,由考试秘书专人记录(一般由在读博士生担任)。记录人要全面、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考试情况。

委员会要为每个同学填写《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报告书》,综合笔试、口试成绩,给出资格考试总成绩。《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报告书》须经资格考试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字方为有效。

六、考试成绩的评定及学生分流安排

资格考试的成绩评定,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用11级计分制。

资格考试笔试试卷成绩按100分计,占总成绩的50%,口试成绩按50分计算,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合计为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总成绩。

资格考试总成绩70分及以上者由博士生导师和学院签署同意招收意见后获得博士候选人资格。

所有硕博直通研究生均需参加资格考试,资格考试笔试试卷成绩在70分以上者,学院将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择优进行资格考试的口试。参加口试的学生,必须获得学院相关领域博士生导师的接受推荐信。

资格考试笔试成绩70分以下者,可在重修有关课程或有针对性地阅读有关书籍后,重考一次,重考成绩为70分及以上者,在获得学院相关领域博士生导师接受推荐信的基础上,可以申请口试。

资格考试笔试试卷成绩60分及以上和经资格考试口试未获博士候选人资格的同学,须继续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培养计划者第三学年撰写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硕士学位。

资格考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下者可在重修有关课程或有针对性地阅读有关书籍后,重考一次。重考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

七、考试材料的管理

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结束后,经考试委员会主席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由教务秘书负责将《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报告书》妥善保存,待该生毕业时与其他材料一并归档。

八、2015级硕博连读直通生考试时间安排

2017年3月20日-30日期间组织笔试和口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上一篇:关于办理重修、自修及其他补选课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金融学院2016年度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书以及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党员表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