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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生申报2018年春季学期预答辩的通知

时间:2018-01-22

2018年春季学期拟答辩博士生及导师:

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规定,凡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人员必须已通过学院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凡未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或参加预答辩但未通过人员,导师应不予推荐其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院不予接受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经学院商定,我院2018年春季学期博士生预答辩的时间定于3月5日—9日期间进行。请各位导师、申请答辩的学生预留出时间以便参加预答辩。

请申请预答辩的博士生于2月24日—28日期间将预答辩申请表纸质版(见附件,需导师签字)报教务科,以便开展组织工作。逾期未申报预答辩的学生和预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学院将不受理答辩申请。

具体预答辩日期和分组情况将于3月2日左右在学院网页发布。

请导师、同学们互相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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