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学院2017年推免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时间:2016-10-09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复试办法如下:
一、成立由主管院长和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职责:
1、制定本院具体推免生复试办法。
2、组织成立复试小组。
3、负责本校、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接收。
4、负责专业课笔试、口试题目命制,外语口试方案制定。
5、审核复试结果。
6、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二、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教师组成,教师原则上为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
(一)外校推免生具体条件如下:
1.须是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4.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5.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二)本校推免生首先应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还须满足所申请学院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参见学校教务处及相关学院的通知要求。
四、推免专业介绍
金融学、财政学、金融工程、保险学:由学院向学校优先推荐夏令营考核优胜者。
金融(025100)税务(025300)保险(025500):由学院向学校优先推荐夏令营考核优胜者,同时仍接收未参加夏令营的优秀推免生。
五、复试内容与形式
(1)专业课笔试:专业主干课(见附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主要考察对专业英语、日常英语的掌握程度与听说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及综合素质面试一起进行,满分20分;专业面试考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50分;综合素质面试考察其它知识技能、科研能力、特长兴趣、心理素质、思想状况等,满分3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六、复试时间安排、需携带的材料
复试报到时间:10月11日下午14:30——15:30
复试报到地点:明德主楼610会议室
复试笔试时间:10月12日上午8:00——11:00
复试面试时间:10月12日下午12:00开始
复试面试地点:笔试现场公布
跨专业加试:10月12日晚19:00-21:00
推免生需携带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按期注册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应级别外语类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5)对于外校推免生,还须审核《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信息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七、附录:专业主干课
财政学:财政学、税收学
金融学:金融学、公司财务
保险学:保险学、保险法
金融工程:金融工程、公司财务
金融专业硕士: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证券投资学
税务专业硕士:中国税制、财政学
保险专业硕士:保险学、保险法
跨学科加试科目:
金融学、财政学、保险学、金融工程:经济学
金融专业硕士:货币银行学、公司财务
税务专业硕士:经济学
保险专业硕士: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