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 > 公告 > 全部

关于选拔2017年秋季派出第二、三批校际交换生(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17-02-28

各学院:

依据学校工作安排及外方申请截止时间的要求,现开展2017年秋季派出第二、三批校际交换生项目(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派出学校、选拔批次及各项目具体要求等详见附件1

2.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3月3日前,具体以各学院要求为准):

(1)登录研究生服务平台(http://portal.ruc.edu.cn/ypy/),选择“出国留学”——>“交换生项目”,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并打印《中国人民大学交换生项目(研究生)申请表》,须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外语成绩要求必须2017年6月1日之前有效)。

(3)中文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4)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课题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若有)。

3.学院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

第二批截止日期:2017年3月6日(星期一)上午11:30前

第三批截止日期: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上午11:30前

请各学院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申请人的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按照学院考核结果对申请人按申请院校分别进行排序。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选择“出国与资助管理”——>“交换生审核”模块,审核、推荐、上报学院申请信息并打印《学院推荐汇总名单》。《学院推荐汇总名单》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截止日期前将《学院推荐汇总名单》和学生申报材料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科研楼B座312室)。

4.研究生院审核并组织综合面试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研究生院与国际交流处将组织联合面试,进行综合考查。第二批项目面试时间预计为2017年3月7日或3月8日,第三批项目面试时间预计为2017年3月22日或3月23日,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板块。

5.注意事项

(1)因外方学校申请截止时间限制,错过申请时间、面试时间即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申请者在每批次中只能申报一所学校,且已被上一批次推荐录取的同学,不能再申报后续批次项目。若有学校因申报人数不足出现空余名额情况,研究生院将在当批次面试结束后统一征集调剂志愿。

附件1:2017年秋季派出第二、三批交换留学生(研究生)项目汇总

上一篇:选拔本科生于2017年秋季赴境外高校学习交换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金融学院2017年硕士统考各专业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