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本科学生境外交换学习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7-11-01各学院:
为落实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国际性,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境外交换学习项目,奖励在境外高校学习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在融信公司(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心平等额配比基金的资助下,学校设立“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境外交换学习奖学金”并从2016年起进行评选。现就2016-2017年学年本科学生交换项目学习奖学金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要求
1、派出时间
学生的派出时间应为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且于2017年10月20日前回校并完成交换学习学分认定。
2、派出项目
学生所参加的项目为教务处选拔的校级公派境外交换学习项目,项目性质为课程学习,项目时间为一学期及以上(以交换学校学期为准),不包括暑期学校项目及其它短期境外实习项目。“校长奖学金”项目或已经接受过其它校级交换项目相关的校内外奖励基金项目(不含贫困生资助基金)的不再重复奖励。
3、成绩要求
报名境外交换学习奖学金前,学生需已回校认定学分,原则上所认定的课程经认定后的平均学分绩点3.5以上;理工类课程可适当放宽到3.2。
4、其他评选要求请参见附件1。
二、各学院名额分配
教务处根据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的派出学生数量,确定各学院名额分配比例,请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组织评选。
各学院奖学金分配名额,请参见附件2。
三、评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参照《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境外交换学习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并于11月6日11时前将评选名单电子版发至rucissp@126.com,签字盖章的纸质版送至崇德楼东楼603.
同时,请各学院催促还未进行学分认定的学生尽快完成学分认定,以免耽误奖学金评选工作。
附件:
2、2016-2017学年本科生境外交换学习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