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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树民:基于国家治理的税收现代化建设

时间:2020-12-20

2020年12月19日,“财政与国家治理”高端云讲堂系列讲座第13期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的主题为“基于国家治理的税收现代化建设”,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岳树民教授主讲,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龚锋教授主持。讲座以腾讯会议加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众多专家学者参与本次讲座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岳教授结合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就税收现代化建设问题进行讲解,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分别是国家治理与税收现代化,新时代、新时期的现代税制建设,以及现代税制的功能和任务。

首先,岳教授指出,税收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和物质保障,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因而,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下,税制改革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总体上,税收现代化建设就是要形成具有恰当收入汲取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调控能力的现代税收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税收制度体系。

其次,基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和2035年远景目标,岳教授谈及了新时代、新时期的税制现代化建设。新时代、新阶段的新形势,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指导税收现代化建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税收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新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税收提出的新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需要税制配套支撑;建立适应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化税制体系。并且,建立现代化税收体系,实现税收现代化,最根本的还是要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即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具体而言,科学的财税体制需要满足以下五个要求,分别是重视税收制度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注重税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税收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确保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公平性;着力税收制度的适应性、有效性、稳定性。岳教授还指出,现代化的税收制度可概括为目标明确,作用科学;体系完善,功能健全;结构合理,负担公平;环境优化,法制完备;技术保障,征管到位;机制有效,运行稳定。

最后,岳教授引用现实例子和相关文献,总结得出现代税制的功能和任务主要包括,持续适度的收入保障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高质量发展;促进双循环信发展格局的构建;维护市场统一,促进共同富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促进开放和国际合作。

主讲结束后,龚锋教授从三个角度进行了简要评述。龚教授指出,本场讲座视角“高屋建瓴”,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4个税制现代化建设要求,也给出了现代化税收的12个要求和7个功能;讲座观点“别具一格”,例如税收文化创新、税收收入保障功能、税制改革协同并进、税收法定主义等观点;讲解过程“深入浅出”,能够将宏观层面和案例细节互相结合。最后,龚教授也提出中国现代税制应该是强大的、灵敏的、可持续性的。

最后,在问答环节,与会师生就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税收文化建设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至此,“财政与国家治理”高端云讲堂第13期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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