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专业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的通知(2024届)

时间:2023-11-13

2024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金融、税务、保险):

根据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在研究生期间完成足够时长的专业实习,并撰写社会实践报告(以下称实习报告),方可完成社会实践培养要求。

现就报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报告撰写要求:

不少于5000字,实习报告模板详见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实习手册》。

二、实习报告评分要求:

实习报告撰写完成后,交由本人导师亲笔签名,并评分(百分制)。

三、实习证明出具要求:

1.实习证明上需写明实习单位名称、实习时间,加盖实习单位印章(公章、部门章或人力资源章均可)及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名。

2.培养方案要求的实习时间为累计时长,即可在同一实习单位,或在数个不同实习单位实习,如在不同实习单位实习者,需出具相应 单位的实习证明。

四、提交方式:

纸质版按班级统一收齐,交至专硕办(明德主楼0608A),班级汇总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jw02@ruc.edu.cn,名单信息包含学生姓名、学号、分数、实习证明是否齐全(如未交实习证明,需备注预计提交时间)。

五、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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