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刘晓路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现代财政制度的强国性与集中性

时间:2014-05-25
现代财政制度至少应具备两个基本特征,即强国性与集中性,17、18世纪荷兰和英国的财政史为此提供了佐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是整个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借由财政的改革推动国家的现代化,再由国家的现代化扶持和推进经济与社会的现代化,这是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展现出的一般历史经验。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以增强国家能力为第一要务。为了实现增强国家能力的目标,现代财政制度就必须具有较高的集中性。这种集中性既是指财政收入应当成为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是唯一来源,也是指中央政府应当成为全部财政收支活动的中心,节制地方政府的行为,以免由于政府内耗削弱国家推进改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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