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波峰——《光明日报》:从热议“劳务报酬税”谈我国高等教育的完善
时间:2016-11-22
近期,一则关于实习生的实习收入是否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报道引起了各界的共同关注。由于涉及在校大学生自身利益,这一群体人数众多,因此在他们的朋友圈转发中高居榜首。本文拟从该事件的热议中跳出税务专业问题的角度,从侧面来观察和思考目前我国的社科领域高等教育有待完善之处。第一,专业性教育理念比较欠缺。税收问题既是法律问题,又涉及管理问题,甚至还有政治考虑。从抽象的税收法律到可操作性的税务实务,中间细节颇多,具有较高的专业门槛。本次热议的“劳务报酬税”其实在我国根本不存在这一税种,只是个人所得税征税的11个收入项目之一而已,这一事实被不少财经媒体混淆,并误导了不少读者。